景观照明虽然并非是对建构筑物的完全再现,但无论如何都无法脱离对建构筑物载体的依赖。景观照明的表现性是基于载体的表现性,因此,载体的形式特征对景观照明最终的效果呈现起到了关键作用。
玻璃幕墙首次出现在1851年的伦敦——为工业博览会建造的水晶宫,它宣告了现代幕墙时代的来临。
玻璃幕墙建筑以其轻量性、工业生产性、采光的友好性等特点,有利于大体量、高层高、标准化、大批量、高效率建造,从20世纪初开始便在西方逐渐盛行,并被逐步引进到国内,目前已经成为中国现当代建筑的主流。
与古典建筑相比,玻璃幕墙建筑立面非受光的玻璃面积占比较大,且建筑立面非玻璃部分的实体以灰黑色外观为主,因此,与传统建筑实体墙面较多采用泛光(投光)照明的形式不同,玻璃幕墙建筑对泛光(投光)照明并不友好,大面积的泛光照明基本不现实。
哪怕在建筑立面存在立柱结构的情况下,投光照明也不一定是最好的选择。由于玻璃幕墙建筑一般为高层或超高层,如果要将立柱打亮,投光灯具的功率要求往往较高,又由于LED投光灯为平面灯具,灯具的展开面积较大,重量也较大,白天较为突兀,往往不受欢迎。
玻璃幕墙建筑最适合内透照明。西方大都市的玻璃幕墙建筑也多采用自然内透方式进行照明,这是最自然也是成本最低的夜景建构方式。国内也部分推广内透照明,但一般采用政府统一建设的景观内透方式。
但是,由于内透照明设施一般在建筑物内,统一设置的景观内透灯具一旦损坏,维护作业要进入室内进行,容易扰民,维护不便。且建筑物投运后往往使用单位较多,每家单位的装修风格不同,往往会碰到内透灯具被拆除、被装修覆盖的情况,造成整体效果缺损。
因此,玻璃幕墙建筑的景观内透照明工程实施后问题较多,一般适合自然内透照明方式。
近年来,玻璃幕墙建筑还呈现出媒体化的倾向,各种媒体立面如雨后春笋,层出不穷。媒体立面在一定程度上规避了景观内透和泛光照明的问题。由于媒体立面形式播放内容灵活,可以宣传业主形象,甚至可以用来播放广告,建筑业主都有一种媒体化的冲动。
▲ 零耗能媒体墙
但是,媒体立面的泛滥也带来夜景同质化问题,对整个城市独特意象的表达造成阻碍,甚至光污染的可能性也较大。因此,国内部分城市如深圳、杭州等地已开始限制媒体立面的建设。
在泛光、景观内透和媒体立面均不可行或受限的情况下,玻璃幕墙建筑的景观照明设计也成为对照明设计师的一种考验。
笔者认为,玻璃幕墙建筑的景观照明设计可以这么做:
一是突出顶部。玻璃幕墙顶部空间往往可以进行投光或内透照明,且维护相对方便,景观照明可重点突出顶部。
二是突出建筑细部空间。这种空间往往是建筑灰空间,如沟槽结构、细立柱结构等,可用小型洗墙灯和小型投光灯打亮。建筑灰空间是景观照明的偏爱,千万不可错过。
三是大间距的点光源。在建筑顶部和立面景观照明余地较小的情况下,可采用非媒体墙点光源的形式,仅用少量点光源进行装饰,虽然简单,但效果耐看。
四是可以适当媒体化,但不满铺、局部化和趣味化布灯。这种方式往往利用与媒体立面相似的直视照明方式,但趣味化布灯,灯具不满铺,规避媒体立面成像、成文字的效果,值得效仿。
景观照明效果不在灯具多寡,而在于艺术性和留白带来的想象空间。满铺是最low的照明方式。
当然,也呼吁建筑设计应充分考虑与景观照明的结合,建筑设计甚至可以为景观照明专门设计相关的空间和载体。
景观照明应与建筑“三同时”建设,即采用建筑化景观照明设计方式,既可以确保照明效果,又可以保证灯具和管线的最大程度的隐藏,保证白天效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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